张掖2018年度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征集启动

2019-01-04 11:27:21 admin
    张掖市委宣传部披露,即日起,该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度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张掖文化旅游形象宣传,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宣传的积极性。
    此次评奖申报范围包括,凡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含微博、博客、微信)刊发的能够扩大张掖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作品(评选新闻、摄影、微博微信、音频视频、文学五类奖项);创作宣传张掖的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大赛获奖的;组织有利于提高张掖外界影响力的全国性竞技、旅游、探险和论坛活动(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品牌活动奖);作品和活动时间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表或开展。
    据了解,此次奖项设置将根据作品对宣传张掖的影响力和获奖层次,共设定一等奖奖励现金1000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000元。另评出优秀组织奖、品牌活动奖各10个。对宣传效果特别突出的,将设立特别奖。

    附件:
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启事
    为进一步强化张掖文化旅游形象宣传,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宣传的积极性,根据《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方案》和《奖励办法》(张市旅产组发〔2018〕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度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申报对象
    张掖市内外非职务行为的自然人,即所有创作宣传张掖、提升张掖美誉度作品的创作者。不含职责范围之内创作相关作品的作者。
    二、评奖申报范围
    1.凡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含微博、博客、微信)刊发的能够扩大张掖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作品(评选新闻、摄影、微博微信、音频视频、文学五类奖项);2.创作宣传张掖的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大赛获奖的;3.组织有利于提高张掖外界影响力的全国性竞技、旅游、探险和论坛活动(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品牌活动奖);4.作品和活动时间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表或开展。
    以下几类作品不列入奖励范围:公开发表但属于政府出资并组织专门力量创作的作品;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
    三、评奖申报要求
    1.文字稿件要求WORD格式排版,A4纸打印,另附报纸、网络刊载页面复印件及网页链接;2.图片稿件要附5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并注明刊发媒体和时间及网页链接;3.音频、视频要报送完整电子版资料,市内作者要报送光盘,并注明刊播媒体及时间;4.原创微博、微信要有网页截图打印件,并附网页链接;5.组织的全国性竞技、旅游、探险和论坛活动,要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网页链接等相关资料;6.作品必须原创。如涉及抄袭或侵权等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若因作者抄袭带来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7.申报时,由单位或个人按照一件作品一张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市内作者报送纸质(光盘)资料和电子版,市外作者只报送电子资料。
    四、奖项设置
    这次评奖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专家评议、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作品对宣传张掖的影响力和获奖层次,共设定一等奖10个,各奖励现金10000元;二等奖50个,各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200个,各奖励现金1000元。另评出优秀组织奖、品牌活动奖各10个。对宣传效果特别突出的,设立特别奖。对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暂时空缺。
    五、申报方式
    各县区申报文字、图片作品的纸质资料,音频、视频作品的光盘报县区委宣传部审核后按申报类别分类整理好统一上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外作品材料直接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均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统办1号楼1105室)。相关电子资料发至:350060235@qq.com
    联系人:周赟
    联系电话:0936-8215563


                     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2019年1月2日
    源自:中新网甘肃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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